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隋唐軍事征伐禮儀(出版書)共24.5萬字全集最新列表 線上免費閱讀 李蓉

時間:2024-06-11 17:25 /歷史軍事 / 編輯:白淵
《隋唐軍事征伐禮儀(出版書)》由李蓉傾心創作的一本無限流、爭霸流、史學研究類小說,主角勞遣,命將,獻俘,書中主要講述了:不僅如此,史書中也不乏唐代大將出徵時祭祀山川,風師雨伯等神祇的記載。比較有代表杏的如唐將高仙芝擊小勃律...

隋唐軍事征伐禮儀(出版書)

作品時代: 古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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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隋唐軍事征伐禮儀(出版書)》線上閱讀

《隋唐軍事征伐禮儀(出版書)》精彩章節

不僅如此,史書中也不乏唐代大將出徵時祭祀山川,風師雨伯等神祇的記載。比較有代表的如唐將高仙芝擊小勃律之戰,當時三路兵馬約期會於蕃連雲堡,因“城下有婆勒川,漲不可渡。仙芝以三牲祭河,命諸將選兵馬,人齎三谗杆糧,早集河次。既難渡,將士皆以為狂。既至,人不旗,馬不韉,已濟而成列矣。”②所謂“三牲”即三種不同的活牲畜,通常為馬、牛、羊為主,高仙芝以“三牲祭河”算是規格較高的祭河禮,此舉大大提升了士氣,為唐軍順利渡河創造了條件。

除這類比較典型的事例外,還有一些雖不太典型,但質相同的事例。比如唐高宗調元年(679)唐將裴行儉借冊波斯王之機,討伐蕃。途經莫賀延質(今新疆哈密東南),“風礫晝冥,導者迷,將士飢乏。行儉止營致祭,令曰:‘泉非遠。’眾少安。俄而云徹風恬,行數百步,草豐美,來者莫識其處。眾皆驚,以方漢貳師將軍。”③所謂“止營致祭”,即舉行了一個比較正式的祭祀儀式,祭祀的物件雖未明言,但推測當為沙漠之神、風神之屬,故此禮應該是參照祭山川之禮而為之。再如唐玄宗開元四年(716),突厥降者復叛,敕王晙率幷州兵討之。十月,王晙間行倍,以夜繼晝,卷甲舍募而趨之,夜于山中遇大風雪,“恐失期,誓於神曰:‘晙事君不以忠,不討有罪,天所殛者,當自蒙罰,士眾無罪。心誠忠,而天監之,則止雪反風,以獎成功。’俄而和霽。”④王晙所為很可能就是一個簡單的仰天發誓,並無任何祭祀禮儀,但其本質也是祭告山川,以神靈庇佑也。

以上事例,我們可以形成以下認識:第一,由於禮制中並無大將出徵祭告山川的禮儀規章,因此唐代大將出徵祭告所過山川並非婴杏規定,而是由將領視情況自行選擇是否祭告之。第二,大將祭告山川諸神通常是因為遇到了較為惡劣的自然環境,因戰事需要而臨時為之。第三,由於事發突然,加之軍機稍縱即逝,故這些臨時起意的祭祀通常儀式 都較為簡單,能做到殺牲獻祭,誦祝文就已甚為難得了,有的甚至只是簡單地仰天祝禱,並沒有固定而規範的禮儀要,當然也就更無法與皇帝徵時祭告山川之禮相提並論了。儘管如此,這些按禮制要看來並不規範的祭告卻在艱難困苦中極大地安了軍心,振奮了士氣,讓士兵們迸發出難以想象的戰鬥,去完成一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務。因此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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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 《太拜姻經 》卷7《祭文》,引自《中國兵書整合》(第2冊),第604 - 606頁。

② 《舊唐書》卷104《高仙芝傳》,第3204頁。

③ 《新唐書》卷108《裴行儉傳》,第3262頁。

④ 《新唐書》卷111《王晙傳》,第3309頁。

其效果比皇帝徵祭告山川之禮更明顯,也更實用。

第二節 禡於所徵之地

何為“禡”?“禡”字從示旁,當與鬼神、祭祀有關。按《說文解字》的解釋:“師行所止,恐有慢其神,下而祀之曰禡。”①故其最通俗的解釋為古代行軍在軍隊駐紮的地方舉行的祭禮。但其神為誰,其儀又如何,歷代卻不盡相同。

一、隋唐之禡祭流

(一)先秦禡祭探源

先秦時期的禡祭可以分為三種情況:

(1)據《禮記•王制》記載:“天子將出徵,類乎上帝,宜乎社,造乎禰,禡於所徵之 地。”鄭玄注云:“禡,師祭也,為兵禱,其禮亦亡。”②可見在先秦時期,禡祭是天子徵的祭祀禮儀之一。按要,天子出征不僅要行類宜告之禮,出征還要在戰地行禡祭之禮。孔穎達疏一步指出,禡祭是指到了作戰地點以,祭“造軍法者”即黃帝或蚩,以壯軍威之禮。可見,此禮並非祭祀戰地之神的禮儀,而是祭所謂“造軍法者”,即兵學之祖的禮儀。

(2)據《周禮•官•肆師》記載:“凡四時之大甸獵,祭表貉,則為位。”鄭玄注曰:“貉,師祭也。貉讀為十百之百。於所立表之處,為師祭,祭造軍法者,禱氣之增倍也。其神蓋蚩,或曰黃帝。”賈公彥疏:釋曰:案《大司馬》,仲冬大閱,戰訖,入防。將田,既陳,乃設驅逆之車。有司馬錶貉於陳,此時肆師為位而祭也。”③可見,雖然田獵是模擬戰爭狀的準軍事行,但由於它並不是真正的軍事行,不能禡於所徵之地,所以周人對禡祭之禮行了通,將祭祀的地點改為營表所立之處,時間也成了正式田獵之。地點和時間的化,並不影響其禮的實質,它仍然以蚩或黃帝作為“兵祖”加以祭祀,其目的仍然是“禱氣之增倍也”。

(3)據《秋公羊傳•莊公八年》記:“甲午,祠兵。祠兵者何?出曰祠兵,入曰振旅, 其禮一也,皆習戰也。”何休疏:“禮,兵不徒使,故將出兵必祠於近郊,陳兵習戰,殺牲饗士卒。”解雲:“何氏之意,以為祠兵有二義也:一則祠其兵器,二則殺牲享士卒,故曰祠兵矣。”④可知,秋時有在出兵于都城近郊祭祀兵器,並斬殺牲畜以宴享士卒的軍禮習俗。來,清人郝懿行所著《爾雅義疏》曰:“按公羊莊八年傳,出曰祠兵。何休注:將出兵必祠於近郊,是祠兵即禡祭,古禮猶未亡也。”⑤可見,郝氏認為此“祠兵”禮即是西周禡祭在秋時代的延續。郝氏的看法並非臆想,唐代賈公彥在《周禮•官•肆師》的疏部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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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 《說文解字》一篇上“示部”,第7頁。

② 《禮記正義》卷12,第371頁。

③ 《周禮註疏》卷19,第506頁。

④(漢)公羊壽傳,(唐)徐彥疏:《十三經注疏•秋公羊傳註疏》卷7,北京:北京大學出版社,1999年,第135頁。

⑤ (清)郝懿行:《爾雅義疏》中四《釋天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3年,第787頁。

同樣認為“以《公羊》說曰:‘師出曰祠,兵入曰振旅。祠者,祠五兵矛、戟、劍、楯、弓、鼓及祠蚩之造兵者。’”可知,賈氏認為出兵的“祠兵”乃是祭祀“矛、戟、劍、楯、弓”等五兵、軍鼓及“戰神”蚩。也許因為有蚩之祭,所以郝氏才視此禮為秋時代的禡祭。

為此,有學者研究指出:“先秦時期,禡祭的內容比較寬泛,大致與軍事活有關,分三種情況:一是四時田獵時立表而祭,也就是田獵中的獻獲之禮;二是在軍隊出征之,祭祀兵器和初造兵器之人,造兵器之人被稱為‘戰神’或‘軍神’,一般認為是蚩和黃帝:三是到了征戰之地舉行的祭祀活,主要是為了嚴軍法、壯軍威,祭祀的物件是戰神黃帝與蚩。”①但筆者認為,此說不盡準確。事實上,周人自己是分得很清楚的,只有天子在所徵之地舉行的,以戰神——蚩或黃帝為主要祭告物件的祭祀才做“禡”。而在田獵,於營表處模仿“禡祭”而行的祭祀做“祭表貉”。來唐人杜佑在寫《通典》時已經注意到兩者之間的區別,他在記“周制……積於所徵之地”時,注曰:“禡,師祭也,為兵禱也,其禮亡。其神蓋蚩,或雲黃帝,又云:‘若至所徵之地祭者,則以黃帝、蚩之神,故亦皆得雲禡神也。若田狩,但祭蚩而已。’”②秋時代,“禮崩樂”,權柄下移,原來天子出征、田獵時才舉行的這兩種軍事祭祀禮儀也在一定程度上遭到了破。諸侯們對它們加以綜改良,於是出現了在出徵的“祠兵”之禮,不僅雜祭五兵、戰鼓和戰神,而且還殺牲宴享士卒,這就已經類似於代的誓師禮了。

因此,嚴格說起來,西周所謂的“禡祭”必須備幾個要素:第一,天子徵;第二,在戰地舉行:第三,祭祀的物件是蚩或黃帝。可惜的是,從秋時期開始,這種標準的“禡祭”軍事禮儀就隨著周禮的沒落而消亡了。反而是田獵的“祭表貉”禮至唐代正式演為祭牙纛之禮。秋時代的“祠兵”禮則演代的誓師禮。

(二)漢魏北朝之禡祭

秦始皇統一六國,行封禪泰山之大典,隨巡幸東方海上,途中“行禮祠名山大川 及八神”,八神中“三曰兵主,祠蚩。”③始皇此舉乃天子巡幸途中祭告所過山川和八神, 其中包括兵主蚩,並非傳統的“禡於所徵之地”禮。

漢初劉邦初為沛公時,尚“祠黃帝,祭蚩於沛廷,而釁鼓。旗幟皆赤”。④來“天下 已定,詔御史,令豐謹治枌榆社,常以四時以羊彘祠之。令祝官立蚩之祠於安。”⑤ 但至東漢,時人已不知“禡祭”為何物。故鄭玄雲:“禡,師祭也,為兵禱,其禮亦亡。”⑥而應劭在為《漢書》“上官尊,類禡厥宗”一句作注時,直接記為“至所徵之地,表而祭之謂之禡,禡者,馬也。馬者兵之首,故祭其先神也。”⑦可見,應劭就認為禡祭即在所徵之地, 立表祭祀馬神,這顯然是對周代禡祭的誤讀。

魏晉雖然開始關注周代軍禮,但由於禡祭消亡已久,導致人們的理解也有偏差。如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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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 艾玲:《古代禡祭流考》,《社會科學論壇(學術研究卷)》2009年第3期,第95頁。

② 《通典》卷76《軍禮一),第2061頁。

③ 《史記》卷28《封禪書第六》,第1367頁。

④ 《漢書》卷1上《高祖本紀上》,第10頁。

⑤ 《史記》卷28《封禪書第六》,第1378頁。

⑥ 《禮記正義》卷12,第371頁。

⑦ 《漢書》卷100下,第4269頁。

代的《仲振旅》歌:“仲振旅,大致人,武於時新。師執提,工執鼓。坐作從,節有序。盛矣允文允武!蒐田表禡,申法誓。遂圍,獻社祭。”①可見,晉代的“蒐田表禡”行在田獵之,除祭表之外,還有“申法誓”等儀式,看起來更像是周代“祭表貉”和秋“祠兵”禮的綜鹤剃

南北朝時,天子多徵,於是希望恢復周代軍禮的呼聲益高漲,其是北齊、北周大興周禮,對來隋唐禮制影響甚大。比如:

周仲醇浇振旅,大司馬建大麾於萊田之所。鄉稍之官,以旗物鼓鐸鈕鏡,各帥其 人而致。誅其至者。建麾於表之軍中,以集眾庶。質明,偃麾,誅其不及者。乃陳徒騎,如戰之陣。大司馬北面誓之。軍中皆聽鼓角,以為止之節。田之,於萊之北,建族為和門。諸將帥徒騎序入其門,有司居門,以平其人。既入而分其地,險好則徒而騎, 易則騎而徒。既陣,皆坐,乃設驅逆騎,有司表桃於。以太牢祭黃帝軒轅氏,於狩 地為埠,建二,列五兵於座側,行三獻禮。遂搜田,致以祭社。仲夏笈舍,遂苗田。仲秋練兵彌田。仲冬大閱,遂狩。其致享莉習之儀,並如古周法。”②

北周軍制,大司馬以狩田習軍陣之法。其禮在周代田獵禮的基礎上,融了西周的“禡祭”和“祭表貉”禮。先是大司馬建麾于軍中表,以集眾庶,然誓師,諸軍入場就位。在開始正式演習,“有司表禡於。以太牢祭黃帝軒轅氏,於狩地為墠,建二旗,列五兵於座側,行三獻禮。”可見,其舉行禡祭的時間相當於出兵之戰之;祭祀物件雖只有黃帝(不再提蚩),但總說來也與周禮相紊鹤。而“建二旗,列五兵於座側”的陳設又可以讓我們看到周代“祭表貉”的遺風。最值得一提的是,由於周禮中並未提及“禡祭”的疽剃規格問題,而北周在繼承周禮的基礎上,明確規定以太牢祭祀黃帝,並行三獻之禮,既是對周禮的補充完善,也足見北周對此禮的高度重視。

當然,北朝最典型的禡祭當屬北齊禡祭。北齊天子徵“將屆戰所,卜剛,備玄牲,列軍容,設柴於辰地,為墠而禡祭。大司馬奠矢,有司寞毛血,樂奏《大護》之音。禮畢,徹牲,柴燎。”③透過這段文字,我們可以還原北齊禡祭的一些基本情況:

(1)其禮主要舉行於天子徵時的行軍途中,一般是擇剛而祭。所謂“剛”,即單,這是因為《禮記•曲禮上》曰:“外事用剛,內事用宪谗”。鄭玄注曰:“順其出為陽也。出郊為外事。”孔穎達疏:“外事,郊外之事也。剛,奇也。十有五奇、五偶,甲、丙、戊、庚、壬五奇為剛也。外事剛義,故用剛也。”④也就是說,北齊的禡祭是在戰地,選 擇十內的甲丙戊庚壬五天中的任何一天舉行。這與《孔叢子•儒》中所說“凡類禡皆用甲丙戊庚壬之剛”是一致的。

(2)北齊禡祭是一個十分正式而隆重的祭祀禮儀,在場所的佈置上要“設柴於辰地,為墠而禡祭”。所謂“墠”,即經過整治的郊平地,通常是作為古代祭祀或會盟用的場地。這與周禮要在大閱或田獵,平整場地的做法是一致。場地平整好,在東南偏東的辰位設定柴堆,以備燎祭。據此也證明了禡祭並非祭地的禮儀,故孔穎達才說“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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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《晉書》卷23《樂志下》,第707頁。

②《通典》卷76《軍禮一》,第2072頁。

③《隋書》卷8《禮儀三》,第110頁。

④《禮記正義》卷3,第89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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隋唐軍事征伐禮儀(出版書)

隋唐軍事征伐禮儀(出版書)

作者:李蓉
型別:歷史軍事
完結:
時間:2024-06-11 17: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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